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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国宁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添加日期:2016/5/23 17:58:35 来源: 浏览次数:
 

滕州市国宁化工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评价项目名称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名称

滕州市国宁化工有限公司

评  价  单  位

山东百盛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 理 位 置

山东省滕州市界河镇104国道西侧恒丰物流北100米

项 目 性 质

非“新、改、扩”

联系人

王明明

评价项目简介:

滕州市国宁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滕州市界河镇104国道西侧恒丰物流北100米,成立于2008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唐昌国,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从事亚磷酸、盐酸、亚硫酰氯、2-氯丙酸甲酯、2-氯丙酸乙酯、2-氯丙酸、戊酰氯、丙酰氯、丁酰氯、异丁酰氯的生产销售。该企业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t亚磷副产6000t盐酸,年产2000t亚硫酰氯,年产1500t丙(丁、异丁、戊)酰氯,年产1500t 2-氯丙酸及2-氯丙酸甲(乙)酯等

运行期间,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配备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订了职业卫生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并按计划执行;制定了一系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日常检测;在醒目位置设置部分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配备了应急救援设施;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为劳动者提供了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进行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根据近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公司未发现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病人,运行期间未发生职业性损伤事故。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  人  员

潘玉芹、张敬忠、魏腾新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杨亮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  人  员

张吉峰、杨梅、魏腾新、田忠良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杨亮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  人  员

张吉峰、杨梅、魏腾新、田忠良

建设单位(用人单    位)

杨亮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工作场所中氯化氢、氯气、二氧化硫、甲醇、硫酸、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煤尘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要求;亚磷酸车间离心包装岗位噪声超标,其他岗位噪声以及高温测量值均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要求。本次共测量8个工种接触的噪声强度,检测结果显示亚磷酸车间离心包装岗位噪声超标,其余岗位噪声均符合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范,根据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存在的浓度(强度)大小、岗位工人接触机会、危害程度(能否发生职业病中毒事故和发生职业病)以及该项目的实际生产情况,确定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检测项目。本项目的检测项目有: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氢氧化钙)、盐酸、碳酸钠、氨。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评价结论与建议: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用人单位属于第二大类的“制造业”的第十三分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第一项“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项目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对滕州市国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对该企业在职业卫生管理、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 组织管理

(1)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可行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防治规划应包括目的、目标、措施等,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实施步骤、技术要求、验收方法等。

(2)完善并执行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如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职业病危害项目进行申报。

(3)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根据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增加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种类,设置告知牌,并辅以中文说明。同时应加强对已设置的警示标识、告知牌的维护。

2   、按照《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10)中规定对辅助用室进行采暖设计,应在作业者常工作地点设置局部采暖设施。

3、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设置二氧化硫气体监测报警仪,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如防暑应急预案、防氯气中毒预案等,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相关演练记录;对应急救援设备,如喷淋洗眼装置等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发现有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4、在氯丙酸车间酯化反应区域补充设置甲醇、硫酸危害告知牌。

5、按公司制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的相关制度执行,应督促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职业病防护用品。

6、盥洗设施:车间内应设盥洗设备,盥洗室做好地面排水,厂房外安装的盥洗设备宜设置雨篷并做防冻处理。

厂区集中设置浴室。

7、 下一阶段建议

(1)企业应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治建议和措施,切实执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所有接害岗位工人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2016年应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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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632-56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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